由光敏剂引发的光化学反应称为光敏反应。通常,人们把有氧分子参与的伴随生物效应的光敏反应称为光动力反应,把可引发光动力反应、破坏细胞结构的药物称为光动力药物,即光敏药物。患者在服用或局部使用光敏药物之后一周内如受白炽光或阳光直接照射、接触温水,可出现皮肤痒感、红斑、水肿,严重者可起水泡,溃破后形成糜烂或溃疡。常见的光敏性药物有:如抗生素的四环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磺胺类的磺胺嘧啶;喹诺酮类的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司帕沙星等;抗真菌药如灰黄霉素;镇静药中的异丙嗪、氯丙嗪;利尿药如速尿、氢氯噻嗪、氨苯蝶啶等。
药物光敏反应更容易发生在皮肤敏感者,小儿、老人、女性,以及有人体免疫缺陷病、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身上。这些人群在服用光敏性药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避免光敏反应的损害。常用的预防措施包括:
1.有光敏反应史的患者要慎用光敏性药物。
2.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期间及停药后5日内,应避免接触阳光或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立即停用具有光敏感作用的药物,改换其他治疗原发疾病的药物,并去皮肤科就诊,不要自作主张乱用药,以免延误病情。
3.如果服药后晒太阳而出现过敏,皮肤出现麻刺感或红斑时,要立即躲避日光,用冷水湿敷红肿发热部位。初次发生者要尽量避免日光和其他光线,包括日光灯的照射。
4.已发生光敏反应的患者,在症状未消失时及症状消失后5日内,仍不能接受太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以免再次发生光敏反应。
5.易感人群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期间,外出应特别注意皮肤防护,如果需要外出,可戴上宽沿帽或撑遮阳伞,并涂上防晒霜。
值得提醒的是,除某些药物外,还有一些食物也可产生这种光敏反应,如香菜、芹菜、油菜、芥菜、无花果、柠檬、黄泥螺等。如果大量进食后再晒到太阳,就会发生“蔬菜日光性皮疹”、“黄泥螺日光性皮疹”和“无花果皮疹”等。因此,对皮肤过敏的人来说,吃药、进食晒太阳等都要十分小心。
凡注有"浙江在线健康网"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健康网"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健康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健康网",并保留"浙江在线健康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