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保健意识的提高,医生指导和自行服药治疗现象日趋普遍,加上新药上市成倍增加,由药物引起的过敏反应逐年增多。
那么,什么是药物过敏呢?
药物过敏也称药物超敏反应,是机体对药物的一种不良反应。药物过敏的症状可包括皮疹、瘙痒、肿胀,或者在严重病例中发生呼吸困难或可导致患者失去意识的血压下降。
一种严重的过敏称为“速发型”过敏,因为它在用药后迅速发生(常在大约1小时以内)。它通常发生在患者使用先前用过但未出现任何问题的药物时。症状可包括:荨麻疹,即皮肤上凸起的红色斑片,一般非常痒、皮肤发痒、潮红,即您的皮肤变红和发热、面部、双手、双足或咽部肿胀、咽部发紧、声音嘶哑、喘鸣或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感到头晕目眩。这种类型的过敏很严重,因为如果继续使用该药它可加重。它可转变成危及生命的全身的过敏反应,称为全身性过敏反应。
另一种称为“延迟型”过敏的药物过敏要常见得多。这种类型并不非常严重,通常可导致患者在用药后数日开始出现皮疹。该皮疹往往会扩散覆盖大面积皮肤。它有时会引起瘙痒,但有时不会。这种药物过敏不引起肿胀、呼吸困难、咽部发紧或上述其他症状。它通常不会加重或累及皮肤以外的任何组织。
药物的皮疹形态多种多样,有固定性红斑、样红斑、样红斑、荨样,多形红斑样、紫瘢样、玫瑰糠疹样、大疱性表皮松解形或剥脱性皮炎型等。皮疹一般伴随较为严重的瘙痒。除固定性红斑和样药物过敏外,其他各类药物过敏均为对称和全身分布,皮疹发红、色泽鲜艳。有时可有粘膜损害。皮疹一般先从面颈部开始,依次波及上肢、躯干和下肢,或伴有畏寒、发热、全身不适等症状。轻的停药后皮疹逐渐消退,病情严重者有生命危险。
如果已知道自己有药物过敏,应将药物过敏信息告知您的医生和护士,以及任何可能为您开药的人,也应告诉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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