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茅家埠的他,保持这个习惯近50年,肺很受伤!
2019年04月17日 来源:浙江中老年网 作者 浙江医院吴玲珑

  家住风光旖旎的茅家埠,空气中的负氧离子都比一般的小区充足很多,可是今年64岁的杨先生(化名)却得了双侧肺大泡。怎么回事?都是因为这个他从十几岁开始就养成的习惯——吸烟。

  5年、10年、30年……

  吸烟者的肺惨不忍睹

  杨先生的烟龄,算到现在接近50年,一般一天要抽两三包。妻子赵大姐(化名)说起来有些咬牙切齿:“每天醒来,他头一件事情就是抽烟。牙齿都被熏黑了(香烟中的烟焦油是有机质在缺氧条件下不完全燃烧的产物,它掺杂在烟气中,很容易附着在牙齿上,而且不容易刷掉)。”退休后生活悠闲,杨先生平常的日子在打打麻将、做做家务中度过,不过前不久,平静的节奏终被打破。平时看到医院就默默转身的杨先生,无奈抬脚进了医院,这一次,他因为气闷深感身体不妙。果不其然,胸片检查结果显示:双侧肺大泡。如果不及时治疗,右上肺巨大肺大泡容易破裂造成气胸危急生命,而且即使不破,也会压迫正常的肺组织影响肺功能。由浙江医院胸外科主任陈国平主任医师主刀,对杨先生实施了胸腔镜下右侧肺大泡切除术,目前已顺利出院。

  肺大泡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肺泡腔内压力升高,肺泡壁破裂,互相融合,在肺组织形成的含气囊腔。浙江医院胸外科夏利龙医师说,年轻人的肺大泡大多和发育有关,大多数发生在身材瘦高、胸廓扁平的男性身上,而中老年人肺大泡的原因较多,其中多年吸烟会导致肺部功能差,肺泡壁弹性减退,产生肺大泡。

  吸烟有害身体健康,首当其冲的就是肺。夏利龙表示,手术中碰到不少吸烟患者,他们的肺惨不忍睹:

  杭州最新“控烟令”来了

  室外抽烟也要看清楚

  如果一个个血淋淋的例子还不能让人对香烟敬而远之,那么杭州最新“控烟令”来了,你还要吸烟吗?最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 1月1日起已经正式实施,浙江医院预防保健科科长魏凌云表示,这次尤其强调对公共场所的控烟,因为公共场所吸烟最大的危害是造成周边人群的二手烟危害,二手烟雾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确定为人类1类致癌物质。关于《条例》,她还特别划出以下重点。

  严格了控制吸烟场所范围: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因此,即使在自己的办公室吸烟,也是被禁止的。

  设置缓冲期限制吸烟场所:考虑到政策的可操作性,《条例》给了娱乐、经营性住宿和餐饮等室内公共场所一个缓冲期,将其在一定期限内设为限制吸烟场所。限制吸烟场所包括:歌舞、游艺娱乐场所和对社会开放的棋牌局,经营性住宿、餐饮场所以及经营性洗浴中心(含浴室)、足浴、按摩保健、美容美发场所等,场所需按要求划定或设置吸烟区(室)。到2021年12月31日后,第19届亚运会举办之年起,限制吸烟场所将禁止吸烟。

  设置了室外区域禁烟要求:对一些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也提出了禁烟要求,具体包括: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教育培训机构等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学的场所,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以及体育健身场馆、演出场所的室外观众坐席和比赛、健身、演出区域,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场所。

  增加了控制吸烟措施:《条例》规定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控制吸烟公益宣传,鼓励支持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有关活动。《条例》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促销、赞助活动,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或者信息网络销售烟草制品,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得提供、使用或者赠与烟草制品。

  完善了法律责任:对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行为,《条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对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控烟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此外,还对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禁止电子烟:对于新兴的电子烟,《条例》明确规定,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有害电子烟气雾,因此,禁止吸烟场所不仅禁止点燃烟草制品和吸传统卷烟,也禁止吸电子烟。

  劝阻、举报处理:《条例》规定,禁烟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如果发现有人吸烟,确定该场所属于禁烟场所后,可要求吸烟者立刻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如果不听劝阻,市民可以拨打市长公开电话“12345”投诉举报,市长公开电话登记受理投诉后将按照控烟监管职责分工,移交相应的控烟监管部门处置。

责任编辑:王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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